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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氟胶O型圈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
发布者:宁波加耐斯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31 4:49:33 点击次数:175 关闭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201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2013年开始终止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和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两项募投项目,两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投入胶园更新种植建设募投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6号文核准,于2010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6,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8,14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205,866,300.00元后,氟胶O型圈余额4,502,273,700.00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于2010年12月31日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的募集资金4,502,273,700.00元,扣除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4,722,39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551,307.14元。该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以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7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33,162.09万元,累积使用420,293.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2,706.45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245.06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已经2013年1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1年1月4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秀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中国银行海口海垦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1年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2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氟胶O型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分别与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原计划在2011~2014年对本中西部胶园和东部少数低产胶园进行更新,更新规模为1-2年每年9万亩,3-4年每年8万亩,合计34万亩,并将更新胶园抚管至投产。同时,本项目还继续抚管在2005-2008年更新种植的中小苗胶园合计22.86万亩。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6.85亿元,其中包括胶园建设及配套工程建设投资14.42亿元,工程相关费用(含项目预费)2.43亿元。含更新、抚管在内,项目建设期10年,其中1-4年投资90,664万元,利用募投资金投入。

  2013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在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种植及当年抚管总量和往年未开割胶园续管范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氟胶O型圈原计划由募集资金投入的前4年的建设任务调整为6年实施,项目建设期由10年调整为12年,同时调整了投资单价,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23,813万元,其中1-6年的投资调整为143,1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6,010万元(含防雨帽和气刺割胶项目转移的剩余资金5,346万元),剩余资金由自筹解决。详情请见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2)。

  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642.10万元,占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52.75%。报告期内,胶园更新种植完成28,051亩,中小苗抚管286,246亩,按计划完成各抚管作业。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计划2年完成项目建设,其中:2011年度计划投资为2,420万元,2012年计划投资2,38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开始全面投产。项目实际累计使用资金2,783.34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58%,资金使用进度低于计划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结算尚未完成,资金拨付进度滞后。

  截至2013年6月30日,完成种苗种植127.5万株,种苗出圃89.82万株。

  2013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2)。

  本报告期,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3.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度防雨帽安装尾款,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累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40.20万元,剩余2011年和2012年采购防雨帽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尚未支付。

  2013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2)。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563.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度采购气刺割胶设及设安装尾款,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累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29.98万元,剩余2011年和2012年采购气刺割胶设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尚未支付。

  于2013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止2013年7月19日,已将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3年6月30日,尚有对应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32,706.45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245.06万元),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经2013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5月24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2013年开始终止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和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两项募投项目,两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共5,346万元全部转投入胶园更新种植建设募投项目。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说明:上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截止2013年12月31日应投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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