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腈橡胶O型圈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 |
发布者:宁波加耐斯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2-26 3:32:22 点击次数:177 关闭 |
2010年5月9日,应国内氯丁橡胶产业申请,丁腈橡胶O型圈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英文名称:Chloroprene Rubber)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经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氯丁橡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丁腈橡胶O型圈丁腈橡胶O型圈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5月10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4910,24990。
商务部于2005年5月10日发布2005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实施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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