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宏达新材将以货币资金增资明珠13亿元 |
发布者:宁波加耐斯密封工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2-25 17:45:00 点击次数:184 关闭 |
12月12日晚间,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为有利于后续业务的开展和硅橡胶业务的经营,拟将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春源分(以下简称“春源分”)经营的扬中硅橡胶业务及相关资产(含房屋土地),由全资子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以下简称“明珠”)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公告显示,明珠将以股权支付方式整体资产收购春源分,以2018年10月31日春源分的硅橡胶全部资产20,962.70万元,全部采取股权支付方式增资明珠17,049.08万元。其中,春源分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实物资产(存货、设、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扬中、南京和镇江新区(长江分)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增资明珠,相关债权同时转让给明珠,明珠亦同时承担春源分全部债务3,913.62万元。O型圈春源分硅橡胶业务和人员亦同时转到明珠。 本次增资中,1.5亿元增加明珠注册资本,2,049.08万元增加明珠的资本公积。同时宏达新材将以货币资金增资明珠1.3亿元。 据了解,春源分生产销售硅橡胶及其制品,销售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O型圈根据未经审计的数据,春源分2018年1-10月营业收入3.84亿元,净利润511.41万元。而明珠目前除了内部购销业务外,并无实质经营业务。目前的分组织架构变更为全资子后,有利于主营业务硅橡胶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内部重组以账面价值并全部以股权支付方式进行,预计符合免税重组的条件,预期本事项不产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同时,预计增加印花税约7.5万元。
宏达新材方面称,宏达新材母(含春源分)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为15%,明珠企业所得税率25%。O型圈明珠将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差异影响。此外,控股股东伟伦投资管理有限正在将上市控股权转让给鸿孜企业发展有限,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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